发布时间:2019-01-30  浏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30日我局对山东迈科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 吨“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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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山东迈科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 吨“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2019年1月30日 |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